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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江大学2020年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7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我校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创新创业课程建设质量,做好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的建设工作,现将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中期检查项目为2019年立项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共10项(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学院初审。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江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3.公布中期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继续给予拨款,并加强建设和推广应用。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责成其整改,整改期半年,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取消该建设项目,追回首期建设经费。

(三)材料提交要求

1.《长江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原项目申请书;

3.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能反映项目阶段研究成果的支撑证明材料,如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成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已公开发表或被录用的相关研究论文、课程网站建设、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等各类移动网络课程教辅平台建设情况、获奖情况等;

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以中期检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cxcyxy@yangtzeu.edu.cn。《中期检查表》纸质档一式三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东校区大礼堂南侧二楼);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20日。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18年立项的立项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共8项(名单见附件3)。

(二)结题程序

1.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填报《长江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延期申请。需要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长江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原则上只能延期一年。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评审。专家评审采用答辩评审方式,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长江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2.原项目申请书;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能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如教学改革方案,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考核方式改革、教改效果或教学成果,出版的书籍、已发表或录用的研究论文,课程网站建设、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等各类移动网络课程教辅平台建设情况,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反映教学改革成效的应用、证明文件等。有线上或移动网络资源建设或教学的课程改革项目,课程负责人需提供课程平台上的教学视频、教材、习题、测试等教学过程数据(微课教学视频、图片、教学资料等佐证材料)。

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以结题验收+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cxcyxy@yangtzeu.edu.cn。《结题验收报告》纸质档一式三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东校区大礼堂南侧二楼)。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22日。

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0716-8062776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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