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江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我校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和创业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9年5 -6月举办校级初赛暨长江大学第五届“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活动目的与任务
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我校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比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举办单位:
长江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科技园、高校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工作组,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根据教育部要求,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科技中国小分队”、 “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调研,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赛项目要求如下: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五、参赛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六、比赛规则及要求
1. 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以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项目计划书》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官网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 http://cy.ncss.org.cn )。《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
2. 比赛赛制
校级初赛采取两轮赛制,采用校级初评和现场答辩。
校级初评:组织专家评审材料,选出现场答辩项目;
现场答辩:参赛团队进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 6分钟,回答问题4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 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社会价值、团队介绍,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3. 其它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指标要求,院系须根据学院在校生人数完成相应指标,各学院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学生项目指标数分配情况见附件。
本次互联网+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情况将纳入院系常规考核范畴。
七、赛程工作流程
1.大赛报名:各学院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于2019年5月31日前到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 )注册、报名,并提交《项目计划书》。
报名截止时间:2019 年5月31日
2.学校初审结果公布:2019 年6月下旬
3.学校答辩及结果公示:2019年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将进入答辩环节,参赛团队准备PPT,现场公布结果。择优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并公示。
4.省级复赛:7月-8月,针对校级初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完善项目材料后,按照格式要求到大赛官网提交修改版的参赛材料,8月31日前参加省级复赛。
5.全国总决赛:10 月中下旬入围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和现场比赛。
八、奖项设置
项目单项奖: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银奖、铜奖若干个。
九、组织与宣传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选送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初赛。学校将对本次大赛成绩突出的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予以表彰。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助力精准扶贫。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联系我们
1.长江大学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团队成员请加入群:2019长大互联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官方群(群号:1015312639,验证信息:2019长大互联网 +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本群将作为有关赛事的咨询服务平台,加入群后请修改自己的备注名,格式:学院 _ 姓名。
2.长江大学大赛有关事宜,可与长江大学长江大学创新创业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0716-8062776
附件: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学院参赛项目指标分配情况
创新创业中心
长江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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