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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江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量:

关于举办长江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和创业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9年5 -6月举办校级初赛暨长江大学第五届“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长江大学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比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举办单位:

长江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长江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科技园、高校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工作组,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2019 年第五届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年(2014年 3月 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比赛规则及要求

1. 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以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在工商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团队,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项目计划书》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官网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 http://cy.ncss.org.cn )。《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

《项目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 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2. 比赛赛制

校级初赛采取两轮赛制,采用校级初评和现场答辩。

校级初评:组织专家评审材料,选出现场答辩项目;

现场答辩: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 6分钟,回答问题4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 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3. 其它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指标要求,院系须根据学院在校生人数完成相应指标,各学院参加大赛的学生项目指标数分配情况见附件。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年度通过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均须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本次互联网+比赛参赛情况将纳入院系常规考核范畴。

七、赛程工作流程

1.大赛报名:各学院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于2019年6月15日前到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 )注册、报名,并提交《项目计划书》。

报名截止时间:2019 年6月15日

2.学校初审结果公布:2019 年6月下旬

3.学校答辩及结果公示:2019年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将进入答辩环节,参赛团队准备PPT,现场公布结果。择优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并公示

4.省级复赛:7月-8月,针对校级初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完善项目材料后,按照格式要求到大赛官网提交修改版的参赛材料,8月31日前参加省级复赛。

5.全国总决赛:10 月中下旬入围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和现场比赛。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本次比赛设置如下奖项:

1.项目单项奖:本次比赛按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分别设立奖项。奖项根据参赛数量进行设置。并向获奖团队及成员颁发获奖证书,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根据参赛情况设置若干个优胜奖项目。组委会将选择优秀项目推荐到湖北省参加复赛。

2.集体奖:对获得奖励成绩前两名学院给予奖励。

3.优秀组织奖:根据学院组织参赛完成情况前三名给予奖励。

4.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参加省级复赛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5.对获奖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创业扶持资金。

九、组织与宣传

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本项赛事的报名和联系工作的联系人参考去年统计名单,如有变动请将并将联系人的手机号码、QQ号报创新创业中心备案。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选送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初赛。学校将对本次大赛成绩突出的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予以表彰。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联系我们

1.长江大学团队成员请加入群:2019长大互联网+官方群(群号: 845088768 ,验证信息:2019长大互联网 + ),本群将作为有关赛事的咨询服务平台,加入群后请修改自己的备注名,格式:学院 _ 姓名。

2.长江大学大赛有关事宜,可与长江大学创新创业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8062776

附件: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指标分配情况

创新创业中心

长江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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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16-806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