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长江大学2021年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的通知》安排,各学院已完成项目材料的提交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验收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21年11月21日(星期天)下午14:30
2.答辩地点:东校区大礼堂东南侧创新创业学院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3.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要求
1. 答辩人须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现场,拷贝PPT。
2. 项目答辩人以PPT方式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3. 答辩介绍内容请参考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说明是否完成项目立项时的预期成果。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