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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长江大学创新创业协同育人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量:

各学院:

加强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充分发挥院系创新创业教育主体作用,现决定面向院系实施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实施目标

以院系为主体,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通过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的融合与协同、校企地协同、师生协同、校院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活动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发展学生创新创业技能,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1、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等师资培训,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进行交流培训情况;

2、创客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建设与开放;

3、创业导师制以及创新创业活动、沙龙、讲坛组织与实施情况;

4、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等;

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教学手段与方法、考试改革、教材及教学研究等,重点实施“专创融合”的教育改革情况)。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并成立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

2、以学院为主体进行申报,分管教学副院长为项目负责人及领导小组组长。

3、每个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时间为当年,年底进行验收。

4、申报材料:《长江大学创新创业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下载)。申请书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cxcyxy@yangtzeu.edu.cn,申请书纸质档一式三份、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成立文件一并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二楼办公室。

5、申报截止时间:202252日。

四、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负责单位应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执行及年底的验收评估工作。学校会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各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


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0716-8062776


附件:《长江大学创新创业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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