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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阶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长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对象

1.结题验收对象:2021年和2020年之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

2.阶段检查对象:2022年立项的所有项目。

各学院结题验收、阶段检查项目及推优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形式及安排

本次验收和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组织全面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对国家级、省级以及创业类项目全面检查的形式进行。

具体流程为:学生项目组通过长江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材料;学院组织结题验收、阶段检查评审后,通过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验收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

1、项目组自查

(1)结题验收类(表格见附件2)

项目组通过“长江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③ 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含论文及专利、奖励成果扫描件,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照片五张,每张照片附简短文字说明);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工作手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题项目资料归档清单》、原《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报告》等材料于4月28日前装入档案袋交至各学院进行验收审查。结题验收结束后,学院需做好项目材料存档,项目档案不再返还给学生。

对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组须在4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凡申请延期并获得批准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阶段检查。2020年立项的未结题项目不能延期。

(2)阶段检查类(表格见附件4)

项目组通过“长江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阶段检查报告》(阶段检查报告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请按表格要求填写,要求层次分明、内容准确;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附件为已发表论文及专利、奖励成果的复印件);

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工作手册》等材料于4月28日前装入档案袋交至各学院进行阶段检查审查。阶段检查结束后,学院需及时将《学生工作手册》返还给学生。

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发生人员变动,须在4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审批表》(附件5)。

2、学院全面检查

(1)5月5日前,各学院需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

① 创业类项目档案袋(档案袋内材料务必收集整理齐全);

② 各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布现场答辩安排;

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审批表》。

(2)5月6日-5月12日,为学院全面检查阶段。

各学院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立由3至5名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有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进行检查。各学院须通过审查材料及组织答辩等方式,对本学院项目分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两类进行排序。各学院应严格做好质量把关,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院自查时应给予项目终止的处理决定。

(3)5月16日前,各学院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将检查结果提交至长江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包括:

①《**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查表》(需提交纸质档,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② 学院自查工作总结并附自查照片。

3.学校专家组验收和检查

学校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按学科群分组的方式,对各学院创业类项目、创新类推优项目、部分抽查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分材料线上审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进行,现场答辩采用PPT汇报的形式。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1.阶段检查结果的处理

① 参加阶段检查的2022年立项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所在各学科群中的评审得分结果排序,推荐为本年度国家级、省级备选项目;

② 被终止的项目,除终止项目经费外,参与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同时也会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③ 对阶段检查优秀的项目给予追加经费。

2.结题验收结果的处理

①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组终止项目经费使用;

② 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通报。

本次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将纳入院系常规考核的范畴。

四、其他事宜

1、各学院大创平台提交结题验收、阶段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的工作,由学院大创工作管理员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2、长江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10.4.4.100:8060/(内网登陆)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776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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